第716章 富国先富民(1/2)
(fff:你们懂的!)
在林家吃过晚饭之后,吴承才带着林清霞和女儿回家。
林家没有人和小丫头做伴,小丫头呆不住,外婆虽然很想外孙女留下来,可是看外孙女那副不太情愿的神情,也不好意思强留。
结果林家大哥就郁闷了,因为林清霞顺嘴提了句,‘家里没有小孩子和她做伴,她肯定呆不住’。然后等他们一走,林母就直接对儿子提起了找女朋友结婚这个事情。
‘你看你也老大不小了吧!老三如今孩子都快两岁了,你什么时候娶个媳妇,也让我们抱抱孙子啊!’
史上最郁闷的事情之一,父母的催婚!
经不住老妈的念叨,林家大哥只好回房‘自我面壁思过’去了。
事实上,他需要消化一下吴承下午和他聊的事情,因为吴承想让他趁这次机会回内地开个古董店,借机收罗古董。
等内地经济好转之后,也就是八十年代中后期到九十年代这十几年时间里吧!这个时间段从国内流落到国外的古董,不知凡几。
乱世黄金,盛世古董!
如今盛世即将来临,古董这一行,自然会慢慢热起来。
而随着古董热的出现,盗墓这种行当也变得更加猖獗起来。
想要禁止盗墓这种事情,不是个人力量可行的。即便是国内早就重视起这方面,也是不可能禁得完的。
吴承能做的,就是将这些古董收起来……自然是能收多少就收多少了,他又不是神,不可能把国内的所有古董都收起来。
这一块的投入肯定不会小,但是相比起来,现在投入一分钱,三四十年后,那可能就是几百上千块了。
这种生意,身为穿越重生者,在有‘闲钱’的情况下,如果都不干的话,那才叫蠢蛋!
即便这个时候被‘打眼’了,也没什么关系,因为这个时候国内的古董再贵也贵不到哪里去,况且会有很大的机率在捡漏。
很可能现在花一千块钱买回来的古董,二三十年后,卖个几十上百万都可能。如果是瞎猫碰上死耗子,价值几千万的古董都有。
而且,还能阻止一部分古董外流,这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吴承要林大哥做的,就是去收罗这些存在民间,而且想要拿出来卖的古董。因为那些民间的百姓大多都是不懂得如何保养保存古董的,很可能一个元青花被拿来当猫碗狗盆的情况都有。
不过,在内地做古董,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关系必须得有,而且还得硬,否则的话,玩到最后,很可能都是替别人忙活。
而且,国内那么大,一地一地走过去的话,也太浪费时间了,要如何才能更有效率的办好这个事情,就需要好好想个办法了。
内地可不是香江,香江就这弹丸之地,市民想卖个东西,也就只能往那几家送,古韵斋在香江,名气还是有点的,特别是在民间的名声不错,因为古韵斋一般不会出现‘坑人’这种事情。
该是什么样的价位,一般都不会偏离太多。
也因此,吴承如今的珍藏也有十数件了,字画、瓷器、玉器不一而足。不过最有价值的,还是陈曜兴送的那个元青花。
对于这些收藏品,吴承都是存放在特制的地下室里,根本不敢轻易摆出来。倒不是担心财不露白这种事情,毕竟外面保镖数十个,一般人也很难摸到他的别墅里面去。
吴承不敢摆出来,不是防外,而是防内。
家里的几个小家伙,特别是懒小子这个喜欢听叮当乱响声的小败家仔,可比那些外贼还让人防不甚防。
平时砸个花瓶或者烟灰缸什么的,那都是小意思,被他老子抓来揍了几次小屁股,他也依然还是没学乖。把那些珍品都摆出来,被他给砸掉的话,那可真的可能一下就砸掉数十上百万了。
所以,家里小孩还不懂事的时候,这些易碎易毁的收藏品,一定得藏好,免得什么时候被这些小祸害给祸害了都不知道。
……
正月初三,早上。
吴承带着邓俐君和大女儿小书纤一起去洪锦宝家做客。
赵亚芝还在娘家没有回来,二女儿不太喜欢说话,所以带着大女儿去正合适。以前都是带着赵亚芝和儿子一块去,在吴承看来,这样其实并不是很好,毕竟女儿也是爸爸的心头肉嘛!
可是带着几个老婆去人家家里做客,似乎也不太好,有点显摆的感觉,很容易引起人家的家庭矛盾的。
所以,带着一个老婆去,其实才是最好的。
邓俐君倒是无所谓,不过要是让吴承一个人过去,似乎也有些说不过去,毕竟过年去人家家里拜访,不带孩子去,似乎有些见外。
“哟,小仙仙,来洪伯伯家做客,还带礼物啊!”
“洪伯伯新春快乐,恭喜发财,红包拿来!”
大女儿笑嘻嘻地将手中的小礼盒递了过去,露出一口小白牙,看起来甜甜的,非常可爱,非常萌。
要说讨人欢心,还是小书纤比较在行!
听到小仙仙这话,洪锦宝不由哈哈大笑起来,道:“阿承,这话不会是你教的吧!还好我早有准备,要不就要出糗了!”
洪锦宝笑着从兜里掏出一个利事包,塞到小丫头手上。
小丫头倒也不客气,拿着递给爸爸,道:“爹地,你帮我收好!”然后才转向洪锦宝,道:“谢谢洪伯伯!”
吴承笑道:“这可不是我教的,是阿虹那丫头教的,我都担心家里的小家伙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