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4章 半君主立宪制度!(2/2)
不可完全凌驾于法律之上。当然,皇帝会有一定的特殊性和特权。而且军队必须有相当一部分受皇帝直接指挥,另外,从另一方面讲,法律将会保护所有人……陛下,如果要法办你,也会按程序走!”法律保护所有人,就算是皇帝也不能,百分百的凌驾于法律之上?
这个说法,很快就引起了所有人的兴趣。
这些话在过去就是大逆不道,但皇帝自己都没意思,那就少说几句吧。
而对于,宪法确立大明皇室为中华最高象征,万世一系,任何人任何事都不得改变。大家更是习惯成自然的认为,这很正常。
(这些人只注意到了,皇帝也不会百分百凌驾法律之上了,却没注意到。以前的大明,几乎所有的官员都凌驾于法律之上,这下一包圆了,其实吃亏的还是当官的为多。)
很快,整个会议的纪要,第二天开始,陆续出现在各地的报纸上,渐渐引起了天下人议论纷纷。
随着十天半个月的会议开完,最终出台了一份《大明半君主立宪制》法律文书,全文刊印成册,天下发布。还是免费发放的,每个县都必须发放到百姓手上。
还得贴布栏,让专人在那里当解说员,说清楚给百姓知道。
消息传出,举国震惊,各地的官员有的开始愤怒,有的开始迷茫,有的则因为是新型官员,充满了干劲。
传统的旧士绅阶级,则是悲喜交加。新阶段人员则是无比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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