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2章 脸大就可以乱说话(第一更)(1/2)
顾念之身边的团队是霍绍恒的手下,见状立刻站出来说:“我们已经报警了,请法警同志关闭法庭大门,现在不许任何人进出,直到救护车和警察过来。”
刚才还骚动不安的法庭内立即安静下来。
大家谁都没想到,庭审结束了,居然还能出这样的事。
已经出去的法官和书记员们在外面知道法庭内部出事了,也被法警请到另一边的办公室里等候警察过来勘探现场。
而刚才那个冲上来打了凯文一巴掌的男人还在看着自己的手,很是惊慌失措。
几个男女走到他身边,七嘴八舌地开始说他:“师兄,你怎么这么冲动!”
“是啊,就算为了导师报仇,也不能动手打人啊!”
“法律已经帮我们惩处了这个坏人,师弟你何必把自己搭进去!”
顾念之在旁边竖着耳朵倾听,这几个人她看着眼熟,应该都是宋锦宁那个高能物理所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他们应该都是代表高能物理所来旁听的。
那个打人的男子矮矮胖胖,圆圆的脸跟发面包子似的,完全看不出他这么有力气,一巴掌能打晕了凯文。
顾念之啧啧两声,说:“这真是多行不义必自毙了。”
印度裔大律师阿里夫回身怒视着顾念之,大声说:“在法庭上打人是犯法的!是重罪懂不懂!”
顾念之闲闲笑着,挥挥手说:“那是在美国,在我们华夏,法庭上的喧哗和肢体冲撞,只要没有构成刑事伤害,都按照治安管理条例惩处,罚款五百元以下,关押三天左右。”
印度裔大律师阿里夫瞠目结舌:“治……治安管理条例?!你说真的?!”
顾念之笑了起来,朝他眨眨眼,“当然是假的,开玩笑的。”
印度裔大律师阿里夫刚松了一口气,顾念之又一本正经地说:“根据华夏《刑法》第三百零九条扰乱法庭秩序罪规定,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这才是我们处理这种问题的法律法规。”
凯文的美国律师团成员马上指着刚才打人的那个矮胖男说:“那就把他抓起来!”
顾念之两手一摊:“这是法警的工作,我是控方律师,不能插手法庭上的事。”
事实上,她刚说完,一个法警过来已经控制了刚才打人的矮胖男。
他吓得魂不守舍,一个劲儿地说:“我只是为我导师打抱不平!你们知道我导师是谁吗?她就是本案的原告宋锦宁!她是受害者!我是为我导师出气!”
顾念之叹了口气,走过去说:“这位兄台,你能闭嘴吗?这个时候你应该找律师来帮你说话,而不是自己胡说八道。你要知道现在你是在法庭上行,你的每一句话都会作为呈堂证供,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矮胖男连忙闭紧嘴,可是眼睛里眼泪汪汪,都快哭出来了。
一个女生看了看顾念之,突然小声说:“顾大律师就是律师啊,能不能帮师兄做辩护律师呢?”
“对啊对啊!顾大律师,能不能帮我们师兄/师弟做辩护律师呢?”那些研究生们七嘴八舌说着,热切地看着顾念之。
连那矮胖男也看了过来,充满希翼地问:“……可以吗?”
顾念之笑了一下,没有说话。
这就是婉拒的意思。
开什么玩笑。
这种小案子也要请她做辩护律师,当她真的很闲吗?
别的研究生们已经领会顾念之的意思了,而且他们也很不好意思,因为他们也知道,顾念之是议会上院的首席法律顾问,平时工作就很忙。
为宋锦宁做代表律师,那是因为宋锦宁有这个份量请顾念之。
别说宋锦宁本来就是顾念之未婚夫的亲妈,就算不是亲妈,以宋锦宁在华夏科学界的地位,还有她为军部做出的贡献,都不是他们这些学生能比的。
当然,案件的难易程度就更不在一个位面上了。
他们也跟着笑了一下,开始商量要去外面的律所给矮胖男请一个律师。
可是蔡昭和还不死心,咬了咬唇,细声细气地说:“顾大律师,行不行呢?师兄是为了宋所长才这样的,顾大律师帮师兄,就是帮我们宋所长。如果宋所长知道了,一定会赞同的。”
顾念之觉得这个姑娘有些没眼色,但她并没有生气。
在她看来,专心做学问的人或多或少都有这种不会看人脸色的毛病,不是坏事,而且她父亲路近正是“不会看脸色星人”,所以她依然只是但笑不语。
或许是她不置可否的态度让那位蔡昭和姑娘误会了。
蔡昭和大着胆子进一步说:“顾大律师不说话,我就当你答应了?”
这真是给个眼神就当是暗恋,再看一眼就认为情根深种非她不娶了。
自说自话的本事也是一绝。
顾念之不说话不行了,她不动声色问道:“你是谁?叫什么名字?”
那女生轻声说:“我叫蔡昭和,以前是路教授的学生。”说着,她往路近那边看了一眼。
路近在旁边早就不耐烦了,闻言瞪了她一眼,说:“看什么看,你已经被开除了!”
蔡昭和立刻满脸通红,和那个矮胖男一样,几乎要哭出来了。
顾念之只好安慰她说:“路教授这人喜欢瞎说大实话,你不要在意。”
这话说了比不说还让她难受,蔡昭和用手背抹了一把眼泪,抽抽噎噎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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