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公子,肾真好(1/2)
两个丫头边说边闹,一路进了小城。
陌陌那粉红色绣着五彩斑斓6蝴蝶的薄纱衣裙,早已被芙玉蹂躏的满是褶皱,但这姑娘却丝毫不在意,依旧乐此不疲的找着茬。最终,陌陌赢了,芙玉只能自动封闭听觉,只当她在对着空气说个不停。
“我们大老远找了来,你总该有什么线索吧。”芙玉问
“没有。”
“没有?那你信誓旦旦的来了?”
“反正我是在这里遇到的他。”
芙玉抚额
“我饿了。”
“恩。”
说这么多话,怎么能不饿,不渴。
“你请我吃饭。”
“凭什么?”
“第一,你害那臭男人跑了,你应该补偿我;第二,我饿了,需要有人来安抚我饥肠辘辘的肚子;第三,从来都是别人请我吃饭,我已经习惯了!”
芙玉嘴角抽搐,什么叫习惯了?
哼,小样儿,不给你点厉害,真以为我好欺负么
“第一,他跑了不能赖我,只能怪你本事太小,看不住他!”
陌陌闻言,就要炸毛,芙玉不理会她,继续说,“第二,你肚子饿了,那你自己安抚,我并没有怜香惜玉的兴趣;第三,不好意思,我也没有请过别人吃饭,而且,我也习惯了。”
“你!方玉!”
陌陌气呼呼指着芙玉
“嗯?叫姐姐干嘛?”芙玉故作温柔的笑道
“你,你欺负人。”
“彼此彼此。”
“哼,我自己吃!”陌陌说完,自己气冲冲的跑进一家酒楼,点了满满一桌子菜
芙玉才不会小孩子气,她随便点了两个菜,安安静静坐在角落里,优雅的吃完。
“走吧,我知道去哪里了。”
“你知道?”陌陌怀疑的看着芙玉
芙玉没有回答,而是用目光示意,陌陌循着她的示意,映入眼帘的是“温柔乡”三个大字。
“你是说。。。”
芙玉点了点头,招呼陌陌去了成衣店,两人各自买了一套男装,为了乔装的更像一些,芙玉还塞在靴子里厚厚的垫子。
“怎么样?”芙玉把垂下的头发扎了起来,只留下长长的刘海,被她梳向右侧,露出了左侧的眼睛。
那是一只怎样的眼睛呢?纤长的睫毛忽闪忽闪,仿佛撩动了谁的心,宝石般的眼睛里透着潋滟的光芒,让人忍不住掉进去,再也不出来。
小小年纪,便有如此魅惑之貌!
“你,你竟如此好看!”陌陌不敢相信的盯着芙玉,准备用手撩起她右侧的刘海,看看她的全部相貌
芙玉打掉她的手,转而一脸坏笑的调侃,“妞儿,莫非看上爷的英姿飒爽了?”
陌陌才觉惊艳,便被她一句话打破气氛,“呸,不要脸!”
两人又收拾一番,贴上假胡子,假喉结,便一人一把折扇,晃晃悠悠向着温柔乡走去。
临近温柔乡,便传来阵阵香味,花香、脂粉香、酒香,混杂在一起,分不清楚。
再近些,就有相貌姣好的女子迎了上来。
“两位小公子,可要来我们温柔乡吃酒?”女子一手挽过芙玉的胳膊,一手拿着丝帕轻轻拂在芙玉肩上
那边的陌陌,面对此场景,有些不知所措,只得拿目光紧紧观察芙玉如何做。
只见芙玉笑眯眯的抽出胳膊,搂在女子肩上,“我这位弟弟,第一次出来玩,拘谨了些,你且先叫些歌姬,给他放松放松。”
“哎,好嘞,公子,我先送你们去包厢。”
“爷不缺钱,你把这里最好的包厢给我们。”芙玉说着,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小费!”
那女子顿时喜笑颜开,忙挑选了最漂亮的歌姬舞姬送到芙玉二人的包厢。
修仙界也有凡人,毕竟灵根产生的几率微乎其微,他们又不想迁徙到凡人界,便聚在修仙界的一些城池,做些生意养家糊口,他们之间流通的货币依旧是金银。
金银于修士,无甚大用,一颗普普通通的下品灵石,能兑换十枚灵珠,而一枚灵珠,却能兑换数百金银。
芙玉与陌陌相对而坐,身旁各围坐两位妙龄女子,桌子上摆满了各色酒水吃食,中央的小型舞台上,数名女子长袖起舞,舞台边上,一行女子怀抱琵琶,余音袅袅。
“公子,吃个葡萄吧。”穿着清凉的女子剥了颗葡萄,递到芙玉嘴边,芙玉张嘴就吞了下去,看的陌陌一阵恶心
芙玉冲陌陌似笑非笑,陌陌一脸郁闷,回头不再理她
芙玉自然是没有忘了正事,只见她素手一挥,那莺莺燕燕纷纷定在原地,飘在空中的水袖失去支撑,孤零零的落在地上
芙玉再挥手,打出一十八面阵旗,各自按位置布好,空间一阵荡漾,便再无异常。此乃幻阵,在外面看去,包厢内歌舞不停,一派青楼风范。
“如何?”
芙玉冲着陌陌挑眉
“一般般啦。”
芙玉自幼便读百家书,区区幻阵,根本难不住她!
“我们在此静等,既然他是这里人,又好色,必然会来这里寻欢作乐!”
“那要等多久?”
若他不来,她们不能一直待在青楼吧!
“我怎么知道。”芙玉耸肩
接下来的日子,整个小城都传遍了,据说两位年轻的公子,在温柔乡包了十数位美女,夜夜歌舞升平,如今已是第十一天了!
坊间流传迅速,一时之间,让男人自愧不如,女人心向往之。
“呵呵,竟有如此fēng_liú人物吗?我倒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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