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9.第 279 章(1/2)
郑鑫的相貌更多遗传了董氏,有着一张身为男子也可算做“美姿容”的脸, 便是这几年来回奔波也没让他多出什么“糙汉子”气息, 反而因为“腹有诗书气自华”有些寻常读书人难及的斯文俊逸。
这般容貌多是读书人, 商户贱事,能读书的谁也不会去经商, 所以锦绣布坊一开张,郑鑫这个掌柜便得了一个“锦绣公子”的诨称,引得不少大姑娘小媳妇过来买布,仅为看看这人,回去的时候也会顺手扯走一块布。
因此带来的生意火爆是郑鑫完全没有想到的, 他其实还准备了一些现代常有的促销手法, 结果全然没用到,这也让他对这门长久生意多了些信心。
大铺面租着, 琳琅满目的货品买来, 生意一开, 前期投入就掏空了郑鑫的存款, 如今也只能指望铺子生钱了, 不然还是要靠卖画。
如果可以, 郑鑫并不想用这样的手段赚钱,这也可算是艺术家的通病,对于自己的著作之爱,或可用金钱标注其价值, 却更愿艺术无价, 除赠予不愿出售, 免得俗了艺术。
更何况是低卖。
郑鑫的画作并非名家手笔,便是有人赏识,也不可能因为其中画境给予等同名家的价格,如此这般,也不过是比其他画匠多得些钱而已,看着来钱快,其实也很让人痛心,如同珍珠等价沙石,让知道价格的人看了怎能不多感慨?
为此感慨几回的郑鑫生怕自己因此坏了爱画的心,损了最初的喜欢,宁愿不再作画,也不想再用此换钱。
相比之下,因为皮相好而生意好,几近卖脸却是郑鑫能够轻易接受的了。
如果一张脸就能做广告,还剩了请明星代言的钱,不用再找什么形象大使,岂不是便宜?
郑鑫这个掌柜做得很是称职,时下民风古旧,那些上门的姑娘也不敢多做什么,往往偷偷看他一眼,自己先红了脸,若是不小心四目相对,便立马手足无措先扭了头。
这些生意招揽,自有郑鑫的小厮六顺来做,他跟素珍不同,素珍一到年龄就被郑鑫嫁出去了,她自有父母依靠,消了身契之后也是良民,又有多年丫鬟攒下来的钱,出去之后不说日子过得多好,至少衣食无忧。
六顺孤儿出身,若不是郑家他只能去当乞儿,跟了郑鑫之后又能学知识,又不用愁吃喝,这等好日子他是不肯离去的。
原主并不曾多么重视自己这个小厮,反而觉得他年龄小派不上什么用场,一直当做一个可有可无的跟班使唤。
郑鑫却不一样。孤儿出身无牵挂,年龄小又可培养,几年之内也不用担心婚娶之事,将来大可让他当这锦绣布坊的掌柜,而自己还如在郑家时候一般当个大少爷,过他的自在生活。
六顺也有着自己的小精明,自请姓了郑,大名就成了郑六顺,对郑家更多了一份归属感,情知大少爷的脾性不会常做这等抛头露面的生意人,便有了些野心,愈发上进,想要谋一个管事位置。
两人心思暗合,于这布坊而言,那真是一日好上一日,不过一个月就在县里站住了脚。
郑鑫又请了两个伙计,再带了六顺一个月,见他做事愈发熟络,便直接升他做了掌柜。
六顺喜出望外,他这等孤儿出身的便是卖身于人,想要得到重用也不容易,大户人家做事最讲究一个牵制。
汪氏能把邱氏提为姨娘,又听凭她管家,除了卖身契在手,还因为邱氏的父母兄弟都在她的手下,随便怎么拿捏都可。
六顺这等人就不一样了,一个人,无牵无挂,若是真的起了反心,又凭什么让他能够被制约?
卖身契不过是一张纸,对很多人来说都不够保险,哪怕官府承认,谁又会大张旗鼓去官府追捕逃奴,那般做暴露出来的还是自家的无能,连个下人都管不好。
这些人情世故就是古代的潜规则,郑鑫早已熟知,然而对他而言并不算什么,精神暗示一下六顺“忠心”实在是件不费力气的事情。
说起来,他比古代人更多一层不信,不相信任何人能对他的利益竭尽全力,也不相信任何人能够成为他的庇护。
拥有力量之后,就不会相信别人的善心,因为不需要,所以总觉得别有所图。
就好像小孩子长大之后就不会轻易相信大人的话,成为大人,才知道谎言是多么耳熟能详的日常,无论是善意还是恶意,他们再不能轻松分辨。
三个月后,六顺得到了一个消息。
郑鑫听到后沉默不语,董氏竟然也在这个小县城,这种巧合……
来之前没有任何人知道郑鑫会来此,而董氏在此已经过了五年,生生熬得人老珠黄,显然不可能是预先算计,这就真的是缘分了。
“不要声张,省得母亲知道烦恼,到底是咱们家出去的人,当年也算是嫁了的,你悄悄打听一下看看怎么回事,多照应一些。”
郑鑫是不准备和董氏来一个母子相认的,董氏并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从贱籍的戏子混成正经的姨娘,还有了主家唯一的儿子,她可不是单纯的人。
为免多生事端,还是先不要互通消息为好,到底是生身之母,让人多照应着也就是了。
六顺却是个会来事儿的,时常把此事回禀一下。
董氏离了郑家之后的日子并不好过,与她有□□的那位是戏班之中的武生,两人自入戏班便一起学习唱戏,登台之后更常有些暧昧暗生,后来董氏被迎做姨娘,两人才泪别。
那武生却是个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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