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宁菜臣(1/2)
例外的,恐怕只有那些呱呱叫的青蛙了。
他们总是跟在七夜的脚边,接受着雨水的冲刷,呱呱呱呱的唱歌,唱着唱着就蹦跶的很欢腾。
这也导致七夜有了一个很拉风的绰号,江湖人称“青蛙王子”。
青蛙王子七夜长的很英俊,他眉目如画,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美鬼。但由于那恼人的青蛙总跟着他,至今没有一个看的过去的女鬼愿意和他说话。
除了聂小倩。
聂小倩不介意七夜身边总是呱呱乱叫的青蛙,反倒觉得它们鼓着白色肚皮的样子很可爱。
虽然七夜也觉得那些讨人厌的青蛙很烦人,但因为它们老是跟着自己,如果鄙视讨厌它们的话,那不就是鄙视自己了么?
所以,七夜绝不承认。
因此,当聂小倩说那些呱呱乱叫的青蛙很可爱时,七夜就认定聂小倩是自己认定一辈子的鬼。
没心没肺的聂小倩却不知道七夜的心思。
她总是告诉七夜,她没死之前,算命的告诉她,她的良人是一个饱读诗书的状元郎,所以她注定是状元夫人。
虽然她已经死了,但她会一直等,等她的状元郎骑着高头大马来娶她。
七夜听了总是默然不语。
他死了很长时间了,并不记得生前的事。所以,每次聂小倩高兴的说着自己愿望的时候,七夜总是沉默。
聂小倩认识他的时候,他就已经是个鬼了。
虽然他总是默默的对聂小倩好,但聂小倩总是没注意到,她天天挂在桥上,兴奋的盯着那古朴的桥,等待有一日状元郎能打马从桥上经过,然后对她一见钟情。
聂小倩的梦做了很久。
直到有一天,等得快要发霉的她遇到了一个斯斯文文的落魄书生。
这个书生,名叫宁菜臣。
宁菜臣是个落魄的读书人,背着一个破破烂烂的背篓准备赶考。
这是他第三十一次赶考了,还没混到一个童生的名声,走之前,他割下一缕头发发了毒誓,要是再考不上童生,他就寻一条河将自己溺死。
吓得他爹哆哆嗦嗦的搬开压床底的箱子,多给了他三十文赶考费。
那一日,一脸蜡黄的宁菜臣和一堆十一二岁的娃娃一起进了考场。
他今岁已经四十有三了,与他同考的童子,若是按年龄排的话,差不多都可以算他的孙子辈儿。
答题的时候,宁菜臣捋了捋自己稀疏的胡子,直捋到那仅有的十三根胡子变成了三根,才堪堪写出了一段文章。
结果毫无疑问,他还没写到一半,考试停止的锣声就响了。
落第,再次成了毫无疑问的事。
主考官是当年第一次和他一起进考场时榜上最末等的童子,如今人家混成了监考的父母官,自己却还在那儿考当年的童子试。
宁菜臣心里颇为难受,虽然当年连榜也未上,虽然好死不如赖活着,但与其这样窝窝囊囊的活着,还不如壮烈的将自己溺死。
三十一次,连个童生都没混上,枉为读书人哪!
“爹,娘,孩儿不孝,来世再报你们的大恩大德!”四十三岁的宁菜臣坐在桥边哭嚎着,眼泪鼻涕淌了半张脸。
考完了试已经到了傍晚,家家户户的人都赶着回去吃饭。是故,桥上连一个人影儿也没有。
宁菜臣嚎啕了许久,等准备跳河了,却不见一个人来拉他。
这不科学。
以往,每次落第回家的时候,他要寻死,都有人来拉他不准他跳。
这一次,为什么没有?
宁菜臣百思不得其解。难道因为以前跳的地方是井,现在是河?
嗯,肯定是因为跳的地方不对。
嚎哭一场,内心的那点子不甘早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宁菜臣想,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怎可轻易寻死,这不是不孝么?再说了,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嗯,说到饿,他的肚子咕咕响了起来。
考试的时候只啃了个干巴巴的饼子,现在还真是饿了呢?
于是,宁菜臣拍拍自己的屁股,走到一打尖的小店,买了一只油汪汪的烧鸡。
只有吃饱了,才有力气赶回家嘛。
说不定,还要寻一回死。要是没力气闹,可怎么行?
想至此,宁菜臣有买了两个肉馅的包子。
他边咬热乎乎的包子边走,忽然抬头看见了月亮。
如此动人的月色,没有酒怎么行?更何况,自己今日受了苦处,正需要对月饮酒消愁,说不定喝着喝着诗兴就来了呢!
就这样,没走两步的宁菜臣又折了回去,买了一壶酒。
提着酒,抱着烧鸡和包子,宁菜臣花光了所有的钱,包括爹多给的那三十文。
宁菜臣走着走着,就在那桥上坐了下来,对着月亮喝酒啃鸡吃包子。
后来,宁菜臣回想起那一日落第的自己,很是感谢爹多给的那三十文。
要不是那三十文钱,他买不了烧鸡和酒,买不了烧鸡和酒就不会坐在桥上对着月亮吃,不会坐在桥上对着月亮吃烧鸡喝酒,就不会遇到聂小倩。
是的,那烧鸡和酒是宁菜臣遇到聂小倩的必要道具。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宁菜臣坐在桥中间,荡着双腿吃一口烧鸡喝一口酒,喝一口酒吃一口烧鸡,边吃边哭边哭边喊儿子不孝。
结果,酒从嘴巴露下去了,正好落在聂小倩吊着的头发上。一簇淡蓝的火苗闪过,聂小倩美丽的秀发就消失了一小块儿,正好在脑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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