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章 整顿秩序:编户齐民(1/2)
在建立了执行力强大的官僚系统以后,戴言接下来就可以放手的在陶丘干自己想干的事了。
他在让整个陶丘都变得干净整洁,有秩序以后,也在想着让整个陶丘的人口结构变得清晰可见,变得有秩序。因为他已经受够了邑府对所有陶丘庶民的一摸黑!
在一个城邑进行具体的施政,如果连整个城邑的人口结构都不能清楚的知道,那怎么颁布命令?戴言作为一个能创建科学学派的人,脑子里一心想着的就是精确。而施政的对象和施政后的效果,他都必须要坚实可信的数据来作为说明!
因此,在他的这一思想的驱动下,整个陶丘由此开始了浩浩荡荡的编户齐民工作。
作为一个流动人口能占一半人口的城市,戴言在开始编户齐民以前,首先做的第一项工作就是将整个城邑各区内的大小街道进行分类并对其命名。随后,他不仅在每条街上竖立起了木牌将街道的名称标示出来,每家每户的门墙上都订上了特制的编号,具体的地址由此变得清晰可见。
如果后世还有刘邦的话,在历史书上原本的记载“沛郡丰邑中阳里人”或许会变成了“沛郡丰邑中阳里泗水路xx号刘公之子”。而这种细节看似微小,实际上背后代表着陶丘官僚系统的扩张,以及戴言对于陶丘基层控制力大为增强的表现!
有了具体的地址,戴言也就顺势将整个丰邑的不动产做了一个统计,将其做了一个完整的登记,并且给所有的房产发布了产权证明。
相比后世那困难的不动产登记,在陶丘的登记却是要容易许多。因为整个陶丘乃是最新打造的官僚系统,所有被任命的主官目前在这陶丘也都没有任何的利益,自然不会去阻碍这样的事。
而在陶丘拥有房产占据大头的,则大部分都是那些商人们。这些商人一开始还对这样一种不动产登记的做法有些怀疑,并不想全力配合大家的工作。
很快,面对这样的问题,戴言立即就颁布了新的关于不动产的法律。在这部法律中,他明确的规定陶丘商人的私人财产将受到保护,未经私人允许,他人不得侵犯。但是你若想得到保护,就必须能够证明自己拥有这些私人财产。
对于房产他的态度极为明确:凡是没有进行实名登记的房产,没有产权证明的房产,一律视为无主房产,邑府将有权力没收!
在这种软、硬两项政策的施压下,一向弱势的商人们也不得不就范,纷纷将自己名下的房产全部登记。在完成了房产登记以后,戴言很快就在丰邑加增了他到来的第一项税收,而这项税收的加征,竟然少见的得到了支持!
这项加增的税收就是不动产中的契税。这项税收说起来很简单,就是在大家交易房产的时候,来到各区政府进行交割时,政府对新近交易的房产按其价值的1收取的税收。
为什么这项税收会得到大家的支持呢?这其实要和中国古代的房产交易说起。
古代的房产乃至土地都是有地契的,只不过这样的地契并不是像如今戴言所发布的产权证明一样,是由邑府发布的,而是由地方上“德高望重”者亲自来确认的东西。
虽然中国历朝历代对于房产和土地的交易限制很严,然而由于政府的执行力不够,在民间其实还是存在大量的土地交易行为的。
若是地方上大家有私人的房产、土地交易,大家就会去请地方上这些有地位的人,并邀请其四周的邻居,来到交易双方面前来共同确认交易的完成。也就是说,这些地契的公信力,完全是凭着地方上这些有名望、有地位的人来保证的。
是人就会有yù_wàng,这些所谓“德高望重”者自然也不会例外。他们以自己的名望见证房产和土地交易的过程,当然也不是免费的!而对于那些过来见证的邻居们,新主人也自然需要备上一份厚礼加以感谢!
且不说交易房产时给那些有名望的人和四周邻居送礼,本身就是一笔很大的支出了,这笔支出远远的超过戴言所规定的契税。更加重要的是,有了这些地方上有名望的人,你所选择的房产和土地交易对象,是很容易被对方所摆布的。
地方上任何有名望的人,必然有着强大的势力。如果他看上了你的房产、土地,你又不想卖给他,而想卖给别人,对方不给你进行公证,你是压根无法卖出去的!
这就使得这些地方上有名望的人进行土地兼并的能力大大提高,而底层庶民们破产时的遭遇也会由此更加凄惨!
戴言做出这样的行为,无疑是触犯了一部分人的利益,然而他却丝毫不在意!在他看来,在陶丘,提供公信力的只能是邑府,只能是法律,这些所谓的地方“名士”、豪族,哪凉快哪待着去吧!
而有了具体的房产和地址以后,整个陶丘剩下的编户齐民工作就比较容易了。无非就是按照具体的地址将所有商人、庶民、工匠等以具体的家庭登记起来,并给每一个家庭成员发放简单的身份证。
这其中,登记每家每户的具体信息不是难事,最难的事反而是庶民们的姓名不好确定了。
要知道这时代,许多庶民甚至连姓和氏都没有,就更别说名了。登记的人不得不想了各种办法,一是让他们回忆自己祖先的名望,二是让他们想想自己的家乡,这两项都想不起来的,登记的人就随便让对方自己给自己起姓氏,连姓氏也不会起的,登记者就不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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