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3章(1/1)
“由于一批优秀官员在开封府任职期间,树立并弘扬了公生明的道德正气,形成了以廉正刚毅为鲜明特色的府衙文化,开封府也因此而成为闻名遐迩的中国古代官衙。外州,是指京城以外的各州。升厅事,古时指官员升堂理事。前导,是引路,在前面开路的意思。告喝,指旧时官府内衙役高声吆喝,通报官员驾临。国朝,是指说话人所在的朝代,文中指宋朝。禁中,指宫禁之中。告,是告喝的意思。朝堂,文指官员聚议之处。阍(hun)吏,是指守门的役吏。梃,是棍棒的意思。两府,文中指中书省、枢密院两机构的长官。寺监,是古代寺、监两级官署的并称。特旨,是皇帝的特别指令,文中指特许。指挥,是发令调度的意思。仪范,是指礼法礼仪,文中指仪仗规则。着令,是着于律令的意思。猥细,是琐细的意思。仪物,是指用于礼仪的器物。全文翻译过来是,三司、开封府、京城外州府的长官升堂理事,都有衙役在前引路吆喝。本朝制度规定,在宫禁之中只有三种官员可以吆喝通告:宰相到中书省时通告,翰林学士到翰林院时通告,御史到朝堂时通告。吆喝通告时都用穿红衣的役吏,称作三告官。在官员所经过的地方,门吏用棍杖敲地以警示众人,称作打杖子。对两府、亲王,要从殿门一直打到本司或上马的地方;宣徽使打于宣徽院;三司使、开封府尹打于各自的官署。近年来,寺监长官也要打杖吆喝,这不合过去的规矩。以前宰相上朝,也有经皇帝特许,张华盖、打杖子的,那是临时性的指令。手持丝梢鞭进宫,要三司副使以上官员才可以;副使只可乘紫丝暖座跟随入内。允许仪仗队长手持旧棍杖,得是待制以上的官员才可以。近年来寺监长官也持藤杖,这不合过去的制度。文武百官的仪仗规则,除记入律令以外,各家所作的记载,还是有遗漏。所记尽管很琐细,却也是一个时期用于礼仪的器物。百官会集坐次的原文是,都堂及寺观百官会集坐次,多出临时。唐以前故事,皆不可考,唯颜真卿与左仆射定襄郡王郭英义书云:宰相、御史大夫、两省五品以上供奉官自为一行,十二卫大将军次之,三师、三公、令仆、少师、保傅、尚书左右丞、侍郎自为一行,九卿、三监对之。从古以来,未尝参错。此亦略见当时故事,今录于此,以备阙文。见,是体现的意思。以备阙文,指以弥补记载的遗漏。翻译过来就是,都堂及寺观百官会集时的座次,多出于临时安排。唐代以前的旧制都无法查考了,唯有颜真卿写给左仆射定襄郡王郭英义的一封书信说:宰相、御史大夫、两省五品以上供奉官自为一行,十二卫大将军的座位在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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