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法制(2/2)
氏召入宫中,杀掉,弃尸漳水。这种残暴的行径,李笠知道后,觉得匪夷所思:你之前给崔暹哭灵,现在随随便便就将其遗孀给砍了,什么意思?
而且,杀人不走司法程序,连个罪名都懒得找,说杀就杀,像是杀条流浪狗。
连罪名都没有,为了侄女的一句抱怨,就把人砍了,说好的说好的法制呢?说好的司法程序呢?
大齐国的法制,就这?
就算给侄女出气,杀人什么意思?你让侄女如何与驸马相处?
因为公主的一句话,驸马就没了母亲,母亲还被弃尸漳水,可谓死无葬身之地,杀母之仇,驸马必然把公主当做仇人。
即便畏惧权势,驸马不敢和公主离婚,可这日子也过不下去了。
所以,碰上这种带头违法的皇帝,法制的尊严在哪里?
现在,齐国的《齐律》出来了,可皇帝..太上皇高湛在干什么?
成日里花天酒地,醉生梦死,国事交给佞臣处置,朝政乌烟瘴气,光有一部良法,顶什么用?
李笠看着手中的《齐律》,只觉遗憾:多好的一部法典,可惜了,碰上不靠谱的皇帝。
毫无疑问,所谓的“法制”,不过是帝王的夜壶,想用就用,不想用,就扔到角落。
所以,法制,是对百姓用的,对于官员,法制该怎么用,得看具体情况,也就是“选择性执法”。
以梁国为例,梁武帝宽纵宗室、高门士族,所以,梁国的律法对权贵很宽松,权贵子弟当街抢劫杀人,屁事没有。
但对于百姓,却十分苛刻,百姓稍微犯错,就极易落得全家服苦役、生不如死的下场。
李笠放下手中书本,思索起来。
他组织人手编制《楚律》,目的是什么?
是为了有法(良法)可依,不是为了装点门面,有了一部良法,加上相对公正的司法体系,就有了新朝的法制。
即便封建王朝时代的法制,和现代社会的法制有距离,但是,新朝的法制,就该有法制的样子。
他若想让百姓意识到,新朝和前朝的不同,意识到新朝的“好”,那么,法制的好坏,就能让百姓有最直观的感受。
而独立行使司法权的提刑司,表现好坏与否,就能左右人们对新朝的信心。
所以,这种时候,就需要“大楚提刑官”们站出来,成为百姓头顶的一片片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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