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1/3)
除了自己还可以免除家里两个人的
“徭役”;见了地方长官只需拱手叫老师,不必像普通民众那样跪下来叩头喊青天大老爷——当大家都跪着而你能站着,那就是莫大的特权了;可以穿盘领长衫,头戴
“方巾”,脚蹬长靴,这是一般老百姓不得穿着的打扮;有了纠纷不必到衙门起诉、应诉,可以派家人代理出庭;即使被控有罪,也不能随便抓来审问,尤其是不能动用刑讯,必须要报省的学政批准,确实犯罪也不受体罚,不挨板子,所谓
“例难的决”,只要拿钱赎罪就行;平时可以求见长官,递两指宽的
“治生”帖子进去,即使见不到长官,至少也和长官有个联系通道。
学田制度对于眼下的秦帝国而言并不是一个问题,因为它可以说根本还没有实施。而这个时期的儒生特权,张嘉师就只能够表示呵呵了。
因为他根本不可能让一种类似于孔府这种影响千年的儒学巨霸的出现。再者对于张嘉师而言,儒家的特权制度同样是一个封建王朝弊大于利的存在。
张嘉师并非是针对孔子,相反,张嘉师认为孔子的儒学思想相对而言是很有价值的。
因为一个及格的儒生除了文化水平之外,甚至是可以说上战场都没有太大的问题。
毕竟一个能够驾驭马车以及使用强弓硬弩的人,可以说是武力值要比起一般人要强多了。
但是这不代表张嘉师会为秦帝国之后的管治,埋下一个很有可能变质而不稳定的炸弹。
……
学田制度可以说是儒家特权的一种体现。但是相对而言,张嘉师真正忌惮的是儒家一旦在朝堂中取得足够的影响力甚至是主掌朝政,那么对于后世的君王而言,除非是这个君王有着足够的皇权拱卫,否则,崇祯的下场就有可能是最佳的样板。
在中国历史上,只有中了秀才的人或者是以上层面的学者才能算是正式的儒生。
秀才一开始并非指儒家门徒,在《管子?小匡》:“农之子常为农,朴野不慝,其秀才之能为士者,则足赖也。”尹知章注:“农人之子,有秀异之材可为士者,即所谓生而知之,不习而成者也。”
而即使是在开始尊崇儒家的汉朝,秀才是品德优良的年轻人的代称:汉时开始与孝廉并为举士的科名,东汉时避光武帝刘秀讳改称“茂才”。
茂才,又作茂材,是汉代的另一种察举常科,西汉时原作秀才,到东汉时因避光武帝刘秀的讳而改为茂才。茂者,美也。茂才者,有美才之人也,即优秀人才。明清两代称为生员。
《汉书》记载,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因感朝廷里文臣武将缺乏,急须选拔新的人才,乃下诏令各州郡察举吏民中有“茂才异等”之士,举荐给朝廷。开始察举茂才只是特举而非常科。建武十二年(公元36年)光武帝下诏令三公、光禄、御史、州牧等岁举茂才各一人,从此茂才由特举变成了岁举常科,成为仅次于孝廉的一种察举科目。其特点:
第一,举荐者的多重性。西汉时期茂才的举荐者不仅有州,而且还有郡,另外还有派员专举,包括列侯、丞相、光禄、御史、中二千石等等,到东汉,举荐者主要是王公、将军、光禄、司隶,以及各州刺史,与察举孝廉几乎清一色的郡国完全不同。
第二,茂才的组成往往比较复杂,其中既有官员、州郡属吏、孝廉,也有太学生和平民,但以已仕官吏和孝廉为主要来源。这与孝廉多从平民中产生完全不同。从对茂才的任用看,绝大多数茂才担任县令或相当于县令一级的官职,这和孝廉多数仅拜为郎官的使用情况有很大的不同。根据汉制,郎官俸禄三百石。
孝廉为郡举,茂材则为州举,因此茂才的数目远少于孝廉。以茂才被举者多为现任官吏,属于对有特异才能品行和突出贡献的官吏进行升迁和提拔,可见,茂才比孝廉任用重。
明清时代,秀才专指府(或直隶州)学、县学的生员,是读四书五经而进学者的专称。要取得这种资格,必须在学道或称童子试获得取录。不论年龄,应童子试的都称童生。
如果县、府、院三试都录取了,进入府学、州学或县学的,称为进学,通名生员,即秀才的俗名。生员除了经常到学校、学官的监督考核外,还要经过科考选拔,方可参加本届乡试。
在清朝时期,秀才的特权如下:
除了自己还可以免除家里两个人的“徭役”;见了地方长官只需拱手叫老师,不必像普通民众那样跪下来叩头喊青天大老爷——当大家都跪着而你能站着,那就是莫大的特权了;可以穿盘领长衫,头戴“方巾”,脚蹬长靴,这是一般老百姓不得穿着的打扮;有了纠纷不必到衙门起诉、应诉,可以派家人代理出庭;即使被控有罪,也不能随便抓来审问,尤其是不能动用刑讯,必须要报省的学政批准,确实犯罪也不受体罚,不挨板子,所谓“例难的决”,只要拿钱赎罪就行;平时可以求见长官,递两指宽的“治生”帖子进去,即使见不到长官,至少也和长官有个联系通道。
而成绩最好的秀才,在明清两代称由公家给以膳食的生员。又称廪膳生。明初生员有定额,皆食廪。其后名额增多,因谓初设食廪者为廪膳生员,省称“廪生“,增多者谓之“增广生员“,省称“增生“。又于额外增取,附于诸生之末,谓之“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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